山東一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000噸/年活性稀釋劑醛亞胺項目選址位于平原化工產業園區建設單位現有廠區內,擬投資1195萬元建設5000噸/年活性稀釋劑醛亞胺項目,利用現有廠房,總占地面積965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4150平方米,其中車間一層1680平方米,新建倉庫1480平方米,1號倉庫945平方米,產品為活性稀釋劑醛亞胺。項目擬購置反應釜,冷凝器,接收罐,轉料泵等生產設備,項目建設后年產5000噸活性稀釋劑醛亞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本項目建設必須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為此,山東一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德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擔山東一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000噸/年活性稀釋劑醛亞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項目組接受委托后立即組織人員到建設項目所在地進行了現場踏勘與實地調查,收集有關項目基礎資料并制定監測計劃,委托山東德環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區域環境進行了現狀監測。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部令第4號)的要求,現將擬報批的《山東一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000噸/年活性稀釋劑醛亞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附件1及《山東一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000噸/年活性稀釋劑醛亞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說明》附件2,鏈接:鏈接:https://pan.baidu.com/s/1ooUq29334DjdqsZ_P8GujA 提取碼:117w
山東一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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